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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永利集团用印審批表

時間:2024-09-14 作者: 點擊:[]



各系、教研室及學院各辦公室

為規範學院用印管理流程,确保各類文件、資料用印的合法性和規範性,根據學院相關規定,現将《3044永利集团用印審批表》的使用及審批流程通知如下:

一、用印審批範圍

本審批表适用于學院所有需加蓋黨委公章、行政公章及領導印鑒的各類文件、證明材料、協議、合同等。

二、用印審批流程

填寫審批表:

1申請人需根據實際情況,在《3044永利集团用印審批表》中準确填寫用印類型(黨委公章、行政公章、領導印鑒)、用印事由、用印數量等信息。

2每位用印經辦人需在對應欄目中簽字,并注明簽字日期。

所屬辦公室意見:

用印事項所屬辦公室(含系、教研室、研究所等)需對用印事項進行初步審核,并簽署意見及日期。

學院領導意見:

1一般情況下,最終由學院主要領導(黨委書記、院長)對審批表進行審核批準,簽署意見及日期。

2特殊情況下,如學院主要領導外出,經其明确委托後,可以授權給相應的副職領導進行審批,副職領導在審批時需注明“經XX領導(黨委書記/院長)授權審批”,并簽署意見及日期。

三、注意事項

1.提前申請:各部門及個人需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并按流程提交審批,以确保用印工作的及時完成。

2.材料真實:申請人需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和完整性,對因材料不實導緻的後果負責。

3.保密要求:涉及機密或敏感信息的文件,在審批和使用過程中需嚴格遵守學院保密規定。

4.歸檔管理:審批表及附件材料在審批完成後,由學院辦公室及時歸檔保存,以備查閱。

四、其他

1.提交至校級或更高層級管理部門的文件,需經具體負責的教師簽字以及學院領導的簽字确認後,方可加蓋黨委公章或行政公章。

2.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請各部門及個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共同維護學院用印管理工作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附件:3044永利集团用印審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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