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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公告

時間:2016-03-21 作者: 點擊:[]

湖南省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湘教資辦字〔20161

 

關于2016年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

國家統一考試與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有關事項的公

 

根據國家和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教師資格認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現将2016年我省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的條件、須提交的材料、申請認定程序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

2016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工作按照《湖南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湘教發〔201539号)執行。

1.筆試與面試時間:2016年下半年(具體日期以教育部考試中心公布的時間為準)。

2.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于筆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的規定,2015年下半年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筆試已通過而面試未通過的考生,其筆試合格成績有效期保留至20171231日止。有效期内,考生可繼續報名參加面試。逾期後其筆試合格成績将自動失效。

二、教師資格認定

(一)申請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

2.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應屆畢業生的就讀學校所在地應在湖南省行政區域内(上述6類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應為湖南省行政區域内高等學校拟聘任教師職務的人員。

3.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曆。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應取得畢業證書。

4.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為人師表,思想品德經鑒定合格。

5.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應當參加相關考試、測試,并達到相應要求。

1)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申請人應該在相應層次的中小學校進行不少于一個學期的教育實習,經考察或考核确認為合格以上等級。

②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獲得合格證書,且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内。

2)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①參加湖南省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并取得《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②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合格。

6.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标準》二級乙等以上标準, 其中申請語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申請普通話教師資格和語音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應當達到一級乙等以上水平。

7.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适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為學校所在地的市州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高等學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以免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普通話水平測試。

(二)申請人須提交的材料

1.從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以下簡稱網報系統)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戶口簿(僅限于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或聘用合同書(僅限于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應提交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

4.學曆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作出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前提交)。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為學校所在地的市州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7.工作(學習)單位或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鑒定表》。

8.全日制往屆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須提交相應學曆層次的師範教育專業課程和教育實習成績複印件;全日制應屆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由就讀所在學校提交學校培養師範生的資質證明、畢業生名冊和當年入學的錄取名冊等相關材料。

9.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須提交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頒發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湖南省非師範教育類畢業生申請認定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教育實習鑒定表》。

10.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須提交《高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複印件;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還須提交《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

高等學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含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可免于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湖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面試、試講情況登記表》。

申請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1項材料和相關證件原件除外)應依序裝訂成冊。

(三)申請認定程序

1.網上申報

1)申請人須在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内登陸網報系統。

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并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點擊 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标,注冊網上申報賬号。

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和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點擊 “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标,注冊網上申報賬号。

2)申請人網上申報應根據拟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确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其中,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的認定機構為湖南省教育廳;申請高中(中專)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請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申請人戶籍(應屆畢業生為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局。

3)申請人應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相應學曆要求,确定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國家統一考試并取得合格的申請人确定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專業相同,各級各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和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人須按照與所學專業一緻或相近的原則确定任教學科。

4)申請人應根據網報系統提示如實完整填報申請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jpg格式電子檔照片(規格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與粘貼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同版)。申請人須填報本人手機号碼或其他有效聯系方式等信息。申請人對填報的信息核對無誤後,自行在網報系統中生成《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并打印一式2份。

5)高等醫學院校附屬醫院臨床教學人員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在網報系統中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工作單位”欄目時,應填寫所屬高校名稱,同時用括号注明附屬醫院的名稱。

6)網上申報的時間為:

春季批次     415日- 430日;

秋季批次     1015日-1030日。

2.現場确認

1)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現場确認。

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内攜帶申請材料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确認。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認真核實申請人或相關學校提供的申請材料,當場出具受理或不受理的書面通知書,不予受理的應詳細注明原因,申請材料不全、不規範的應當場告知其補充或完善。

申請高中(中專)及以下教師資格的現場确認起止日期為416日-514日(春季批次,節假日除外)和1016日-1115日(秋季批次,節假日除外)。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以在上述時間範圍内自行确定現場确認的具體時間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2)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現場确認。

各高校應提前認真做好對申請人所提交材料的審核工作,确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準确、真實、有效。非受委托高校向省教育廳申報的申請人複印件材料,應經學校審核部門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審核部門公章。

非受委托高校的申請人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其所在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内統一攜帶《2016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冊》(附件1)和本校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到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進行現場确認。

受委托高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内将本校《2016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拟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冊》(附件2)報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審查。

具體安排見《2016年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現場确認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3)。

3.專家審查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成立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對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4.頒發證書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内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教師資格證書。

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應告知申請人不予認定的原因。其中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申請不予認定的原因,由省教育廳告知申請人所在高校,再由所在高校通知申請人。

(四)有關事項

1.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受委托高校負責本校申請人的測試工作。經省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批準成立測評專家組的非受委托高校負責本校申請人的測試工作。未獲批準成立測評專家組的非受委托高校,應按就近原則與省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具備測試資格的高等學校取得聯系,并統一組織本校申請人參加測試,測試時間與地點安排等事宜由承擔測試工作的高校提前一周以上告知申請人所在高校,再由所在高校提前一周通知申請人。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網上自行下載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

(五)聯系電話

1省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教師資格管理科:0731-88607919,傳真:0731-88607850

2.各市州教育局:

長沙市:0731—84899723

株洲市:0731—22663772

湘潭市:0731—53585513

衡陽市:0734—8969015

邵陽市:0739—5603947

嶽陽市:0730—8805612

常德市:0736—7721620

益陽市:0737—4231504

郴州市:0735—2850789

張家界市:0744—8223922

婁底市:0738—8262289

懷化市:0745—2713786

永州市:0746—8211005

湘西州:0743—8224122

3.省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3184736649

附件:1. 2016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冊

22016年湖南省受委托高校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花名冊

32016年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現場确認工作日程安排表

 

 

             湖南省教師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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