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老師:
經校黨委決議,2015年度優秀科研成果補助經費調整為科研獎勵經費。經與财務處溝通,科研獎勵經費發放方式可以有兩種:(一)2017年1月一次性發放;(二)2017年分攤到每月發放。
請各教職工根據自己的獎勵金額,選擇對應的發放方式,并填寫“2015年度優秀科研成果獎勵發放方式申報表”,于2017年1月6日下午5:30前送交至社科處209—2辦公室楊老師處。
如在規定時間内未按時送交發放方式申報表,則默認為同意發放方式為“(一)2017年1月一次性發放”。
請有專利獎勵的教職工在1月6日下午5:30分下班前,到科技處205室楊正華老師處簽署“77779193永利科技成果承諾書”,逾期未辦理的,2015年度科技成果專利獎勵部分暫緩發放。
社科處
2017年1月30日